TSG G6001-2009《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》
锅炉操作人员是指锅炉使用单位从事在用锅炉运行操作的人员。 锅炉操作人员分为I、II、III级,其工作范围如下:
III级,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3.8MPa的蒸汽锅炉
注1:III级锅炉操作人员可以从事II、I级锅炉操作人员的工作,II级锅炉操作人员可以从事I级锅炉操作人员的工作。
注2:对于申请单一炉型(如有机热载体锅炉、立式手烧炉、余热锅炉、油田注汽炉等)的锅炉操作人员,其考核内容可以有所侧重,并且在其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上限定操作的炉型范围
注3: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,可以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中的资格项目中注明其级别,表述为III级(高级)、II级(中级)、I级(初级)
三级锅炉司炉 G3:学习时间1天 费用1800元
一、申报材料
1、本人身份证及最高学历复印件各一式两份;
2、同底彩色登记照一寸两张、两寸三张;
3、填写<<特种作业人员操作申报表>>一式两份;
二、培训与就业
1、周一至周五全天培训班
2、周六日培训班
3、免费推荐就业工作
三、认证周期:2-3个月
1、考试合格颁发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
2、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网站可查询证书真伪 http://www.aqsiq.gov.cn
3、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和电话可查询证书真伪